大王庄街执法队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工作纪实
2019年5月1日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作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者,
大王庄街执法队积极开展执法工作,
依靠群众,向群众主动宣传并公开监督电话;
严格落实举报,让不文明行为“难以遁形”!
下面
小编就为您带来一段
大王庄街执法队《条例》执法纪实报道
【新老违建“有人拆”】
违法建筑占用公共空间、有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允许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
5月2日,大王庄街执法队接群众举报,开滦里小区有人正在搭建违法建筑。值班领导和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雇佣工人对于已搭建的部分进行拆除和恢复工作,对违法相对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月5日,街执法队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对群众反响热烈、存在多年的李公楼桥下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李公楼桥区域,在建国初期作为工业居民区,至今居住了大批自由职业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私搭乱盖现象严重,废品回收聚集点多,市容环境差,是文明之光照不到的“昏暗角落”。
此次拆除,执法队经过前期实地考察、开会研究、上门沟通三个阶段工作,为彻底拆除奠定了基础。当天上午,动用近20名执法和施工人员,仅用半天时间,就将违章建筑夷为平地,并清运了所有建筑垃圾,还周边群众一个干净宽敞的公共区域。
【高空坠物“有人管”】
高空坠物往往伴随着危险、污染、矛盾的发生,损害城市形象、危及公众安全,是陋习,更是文明“顽疾”。《条例》中规定,不得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叮叮叮..电话响起。
“您好,大王庄街执法队,有什么可以帮助您?”队员问到。
“你好,我想反映个情况,银角公寓楼上有人往楼下扔东西,弄得我们这里都是垃圾,还有安全隐患,你们能不能管管?”
“好的,我们立即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执法队员迅速赶往银角公寓进行核实调查。通过对楼层居民的询问和对废弃物的现场调查,他们第一时间找到抛掷物品的住户。执法人员根据《条例》规定对该名住户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其在一周内将废弃物品进行清理。此次行动得到了公寓上下的一致好评,居民纷纷表示,执法队真是做了件大好事!
在《条例》施行一周内,执法队接到群众、居委会举报12起,外出执法近百人次,批评教育6人,清理整改13处点位,有效消除了群众身边的“文明烦恼”,为《条例》施行提供了执法保障。不仅如此,他们还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利用群众监督这个有利武器,共同营造文明氛围,联手打击不文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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