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个城市重要的“软实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塑造城市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如今《条例》已实施近半个月,我们来听听大家的反响。
向阳楼街道晨光楼社区开展了《条例》宣讲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条例内容,尤其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居民刘大爷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如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大家都有开车或者坐车的时候,只要换位思考,这个城市就会更文明更和谐。我会自觉遵守《条例》的内容,以身作则,做一名文明的市民,为河东区的‘三创’工作,‘美丽社区’工作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在滇池里社区,社区与共建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入户宣传《条例》,就居民们不熟知、不理解的地方进行解答,营造良好的学习、践行《条例》的浓郁社会氛围。居民王晓说:“通过宣传活动,让我切实感受到‘创文有我’的关联与责任,我们是城市的主人,都有自觉践行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宣传活动提升了居民的知晓度,让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
“现在大家都知道《条例》的内容,平时也知道注意遵守了。”居住在常州道街道的居民陈眠说:“这几天我和孩子在小区里玩,看到平时不栓绳遛狗的居民都给狗栓上绳子了,而且还三两成群的讨论文明遛狗的注意事项,我觉得现在《条例》挺深入人心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坚持住,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膀爷、霸座、插队,罚!‘广场舞’扰民,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高空抛物,罚!……”说起《条例》,春华街居民尚源能把所有重点讲出来。“这些不文明行为真是总结的特别到位,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以往总有人在楼道里张贴小广告,虽然居委会多次牵头帮忙清理,但经常是刚刚清完,转天又贴上了。就算抓住张贴小广告的人,也没什么处理办法。现在有了处罚规定,希望相关部门畅通渠道、严格监管,为群众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提供便利,真正将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落到实处。”
短评:
一座城市的魅力,既与“硬环境”有关,也与“软实力”相连。文明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它让城市氛围更有温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实施为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提供了可靠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让我们持之以恒,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勾画最美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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