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正式实施,为深入践行条例,推动文明城区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5月10日,宁河区司法局邀请河北工业大学的蒋冰晶教授在区综治中心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会,对《条例》涉及单位的80余位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蒋教授首先介绍了《条例》出台背景,后从《条例》六章节进行讲解,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条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的立法本意及不文明行为的内涵外延、处罚标准等方面内容;同时还对《条例》所规范的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剖析。
文明立法,贵在执行。会后,司法局副局长刘震提出各单位要学习传达本次培训精神,同时落实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为美丽宁河、文明宁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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