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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很多市民都能自觉遵守。但是最近,交警在执法中,遇到了两名女子骑车逆行,两女子不配合执法还对交警及辅警进行推搡、辱骂,阻碍正常执法工作。《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文明行为实施人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两名女子也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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