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明网
温暖天津文明风 精神建设进行时 天津好人榜 道德模范 志愿服务 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 文明校园 文明家庭 公益广告 诚信天津 文明有礼 我们的节日 未成年人
 
  天津文明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滨海新区
遛狗不牵绳 花钱买教训
2019/05/15
欢迎参与网络文明传播: 

  新区公安局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遛狗不牵绳 花钱买教训

  5月14日,记者从滨海新区公安局获悉,一市民因遛狗未牵绳被于家堡派出所给予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2019年5月11日13时许,于家堡派出所接到一小区居民举报,称一居民外出遛犬未拴牵引绳,导致自己受到惊吓,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当时,被举报人已经携犬回家。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民警随后找到养犬人的家中调查取证。

  据养犬人韩女士介绍,这只宠物犬是其从静海一处犬类救助站领回的患病无主犬,其帮忙临时代养几天,完成治疗后便将送回救助站。当天她携犬就诊回来之后,到楼下时将犬只松开让其自行上楼,所以未系牵引绳。

  民警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韩女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链接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在非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人民政府规定。

  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扫描关注天津文明网微信

扫描下载志愿天津APP

 
稿源:滨海时报  编辑:宋文婧
  即时热点
  温暖天津文明风           详细>>
胥清树:保养16吨扫路车,全靠听!
·天津“先锋”:记获评第十一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集体和个人
·天津“老雷锋”曹志彪:雷锋精神代代传 暖“东”志愿践初心
·天津交管“老兵”黄祥鹏:四十三年坚守 诠释永不褪色的雷锋精神
·天津九旬“雷锋”孙兴华:义务维修近四十载 用坚守书写不平凡的故事
·正月十五元宵圆 致敬坚守暖人心
·谁说正月不剃头,初十刚过理发忙
  精神建设进行时           详细>>
·【安全暖“新” 电骑益行】举办外卖先锋“低碳一日行”活动
·让荣耀不再沉默:访天津静海籍董健民烈士家乡刘祥庄村
·春晖文艺志愿者团队:情暖元宵 致敬老兵
·春晖文艺志愿者团队为环卫工人送上节日祝福
·纪录片《老字号 共潮生》第75集:康乐(视频+解说词+掌门人讲述)
·天津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召开
·春晖文艺志愿者团队赴养老院慰问
·住津全国政协委员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天津滨城时报致信广大球迷和市民朋友:用文明风貌迎接中超新赛季到来
·天津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天津文明网编辑部电话:022-83607493  邮箱: 滚动新闻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7002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