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执法责任推动会议
5月15日,蓟州区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执法责任推动会议,副区长魏力同志出席并讲意见,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局等20多个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与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就《条例》实施半个月来的宣传学习、依法履职、落实执法责任等情况进行汇报,并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魏力同志指出,各责任单位特别是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开展《条例》实施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压实法律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要正视当前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殡葬管理、噪音扰民、饲养烈性犬等热点难点问题,敢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执法刚性;要保持《条例》贯彻执行的常态长效,区司法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随时掌握情况,及时督查推动,各单位要履职尽责,不断巩固治理成果,真正使《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