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陈规 除陋习 讲文明 树新风
为深入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实施,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宣传热潮,5月15日,河西区司法局联合马场街道办事处在德才里社区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社区活动。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宇,马场街党工委书记邵元界,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宗锦出席活动,马场街党员干部、执法队员、社工共100余人参加。
天津汇英律师事务所主任 窦立君
活动中,天津汇英律师事务所主任窦立君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和背景,并围绕对车辆驾驶人行为、公民个人行为、动物饲养人行为、执法人员行为等方面内容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违反《条例》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倡导干部群众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
执法工作座谈会
随后,区司法局与马场街领导召集该街执法队队员就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工作进行了座谈。执法队员们围绕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交流。
苗宇同志
苗宇同志最后指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实施,标志着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开启了新征程,是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文明天津的需求,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明行为,提高市民文明行为意识的需要。行政执法人员要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并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区司法局将认真听取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条例》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研究执法新举措,切实保障《条例》在河西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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