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中医医院召开宣传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部署推动会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天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实施以来,根据区文明办和区卫健委相关安排要求,区中医医院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推动会。
2019年5月14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了文明创建专题工作会。会上,相关领导传达了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文件,要求中医医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带头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天津市一项大的工程,它也涵盖了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还包括文明医院建设,文明条例的学习,既要搞好制度建设,还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等各个方面,大家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好。
最后,大家一起深入解读《条例》的意义、背景、亮点,学习条例的相关内容,让《条例》内容覆盖到每一名职工。且医院继续运用微信公众号、院内电视等新媒体手段及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扩大《条例》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学以致用、规范言行,让文明行为真正成为人民的行为自觉,努力营造人人学习、遵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展现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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