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作用 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5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暨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红星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海、韩英,副区长张健,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各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人大工委,各镇人大和泰达街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五个部门围绕交通出行、公共场所、社区生活、文明殡葬祭扫、文明经营、旅游等方面重点内容,汇报了落实《条例》工作措施、依法履职和执法情况。张长海就迎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认真严格开展自查等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 许红星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做到边贯彻实施、边检查促进、边强化落实。区政府要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坚决克服观望、等待、畏难等思想和情绪,面对现实,下大力气,攻坚克难,通过贯彻实施《条例》促进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相关执法部门要担当作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本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变被动执法为主动自觉守法;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促进法律贯彻实施;要铁面无私、严格严肃,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打破砂锅问到底;要沉下脸、睁大眼、讲硬话、敢问责,严肃威严地开展执法检查,不局限于约定成俗的方式方法,有创新、重实效,切实推动《条例》在新区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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