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区进行时
点滴之间见文明
──静海区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落实侧记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记者深入部分单位和公共场所,近距离感受学习宣传落实《条例》带来的变化。
走在城区道路,随处可见与《条例》相关的各种宣传布标,广场、商家的电子屏幕上也循环播放着相关知识。
在区图书馆,馆长安士夺介绍说:“《条例》实施后,我们开展了集中学习,让其成为区图书馆职工自觉行为的规范和行动遵循。同时,发挥图书馆宣传阵地作用,综合运用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及大厅电子屏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条例》在全区范围内深入人心、外化于行。”
为深入贯彻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推动《条例》家喻户晓,静海镇东、西城街道办组织全镇39个居委会广泛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践行活动。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楼道口、栏杆等载体广泛张贴《条例》海报,流动发放《条例》宣传画并进行《条例》知识解读,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参与度、践行力。同时,印发创建文明城区《致全区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2万份,切实让文明行为内容进入寻常百姓家。
在城区东兴道与东方红路道口,记者经过半个小时的观察,车辆来此路口普遍有观察、减速动作,不论是推婴儿车的成人,还是行走不便的老人,遇有行人通行斑马线均主动停车礼让。闯红灯、跨护栏的现象没有发现。很多市民、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的相关规定很具体,针对性强,在工作、生活中应该自觉遵守。只有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条例》的宣传落实,才能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在城区翠湖公园、玉带公园,据一些市民反映,《条例》实施以来,过去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比如现在晚上有跳广场舞的,音量普遍降低;居民遛狗用束犬链,也会对狗的粪便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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