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丽区召开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元出席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条例执行到位,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斗、副区长张庆岩出席。
谢元在讲话中说,“文明”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文明”程度也成为了一个地区竞争力、吸引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新期望。抓好文明条例的落地落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思想站位。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反映和代表了天津人民的整体利益、共同利益,因此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也应从“规劝”转变为“执法”,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做好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谢元强调,要加强条例宣传工作,真正让群众普遍了解,妇孺皆知,在全区形成全民响应、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执法案例的宣传,形成警醒作用。此外,要把条例精神贯彻到迎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等重点工作中,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要坚决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有计划、有重点,保证执法力量。要确保群众投诉问题的解决,为群众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提供便利,为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治理不文明行为的工作开辟渠道。各个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做践行条例的表率和典型,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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