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7日和2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北辰,检查北辰区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并就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提出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平,区领导王亚群、李志胜、赵久占、刘金刚、马希荣陪同。
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北辰区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工作措施、依法履职和落实执法责任情况的汇报,深入点位实地检查,对北辰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检查组强调,自《条例》实施以来,北辰区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北辰区相关责任部门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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