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饲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到处遛狗、随意放养、放任宠物随地“方便”等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污染社区环境,更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安全因素。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文明养犬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针对这一条例,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大直沽街道居民李芳养了一条泰迪狗,每天早晚带它出门遛弯,她说:“每次出门遛狗时,我都会给狗套上狗绳,以免吓着或伤着行人,还会带上几张废报纸和一个塑料袋,把狗拉的粪便用废报纸捡起后,先放到塑料袋里,等到了垃圾桶边上再扔掉。”
东新街道志愿者刘丽丽说:“小区养宠物的居民多数是空巢老人,他们平时很孤独,通过养宠物消除寂寞,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文明养狗影响他人就不好了,老人们有早起遛狗的习惯,五六点就起床出门,狗叫声容易影响邻居休息。而且我们怕狗的人,如果看到没拴绳的狗,内心会感觉受到威胁。希望可以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张贴相关法规,明确告知市民哪些行为可行、哪些不可行,让养狗者多一点敬畏之心。”
在河东公园,来此遛狗的人大多并不拴绳,很多狗三五成群凑在一起打闹,围着人群跑来跑去。带着小孩的家长,一看到有宠物接近,大多赶紧把孩子抱在怀中。常来逛公园的王爷爷告诉记者:“这里环境好空气清新,是个好地方,可就是狗太多,而且不带狗绳。前不久带着孙子来,结果被一只宠物狗撞倒在地,狗主人非说是孩子招惹他家狗了,希望养狗之人多一些文明养狗素质。”
短评: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实际行动,更是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河东的制度保障。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要让文明“软实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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