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人们的文明意识,助力武清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天津日报·武清资讯》开展“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主题征文活动。来稿以亲历、亲见、亲身感受为基础,用生动的文字、独特的视角,展示武清城市文明建设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针对生活中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谈体会、谈想法,为城市文明创建建言献策,鞭挞不文明行为。本版从即日起开辟专栏,期待作者不吝赐稿,对征文优秀作品我们将陆续刊登。
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罚!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罚!广场舞扰民,罚……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一张张罚单令人拍手叫好。自此,治理不文明行为在制度的支撑下,有了“底气”,处罚不文明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让被罚者心服口服,这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环境,影响深远。
一直以来,城市文明建设大都依靠宣传引导和人们的自觉,虽然近年来文明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人们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距离文明城市标准还有一些差距,许多不文明现象依然“泛滥成灾”。一段时间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导致交通事故;公交车上不主动让座,致使双方大打出手;广场舞扰民产生纠纷等新闻屡见不鲜。一个看似不文明的小举动,最终可能酿成“大事故”。可见,文明无小事,不文明行为应治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先立规矩,才能讲规矩、守规矩。《条例》的实施,不仅让人们知道什么是规矩、如何守规矩,也让那些无视规矩的人,在制度的约束下,不得不守规矩,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制定《条例》的意义,在于执法有据可循;《条例》最重要的价值,在于贯彻和落实。目前《条例》实施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其中的内容,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让《条例》深入人心。同时,要以《条例》为依据,结合具体措施,治理不文明行为。前不久,笔者到河北省秦皇岛市,发现这里的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为已成风气,令人倍感温暖。据了解,秦皇岛市首个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于去年8月中旬正式上线运行,对抓拍的违法车辆作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此外,交警部门还动员社会力量,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行为采取“随手拍”的形式,上传到微信公众号“秦皇岛交警”,经交警部门审核确认后,可领取5元微信红包。这些举措的实施,使交通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另据了解,安徽省阜阳市在市区多个路口安装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每套系统由高清抓拍摄像机、补光灯、语音提示及2块3×2米的显示屏组成,绿灯亮时,语音提示行人请迅速通过,红灯亮时,语音提示行人禁止通过,并对闯红灯者即时抓拍,通过人脸识别曝光其高清正脸照,并自动获取违法人信息,在路口显示屏循环播放。借助科技的力量现场曝光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取得明显效果。以上这些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创建文明城市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人人都能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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