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个多月来,宝坻区“重拳”出击,治理不文明行为。涉及公共场所文明形象、秩序的问题,宝坻区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开展行政检查41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1次;查处违规遛狗不文明行为10起,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立案3次,结案3次,行政处罚8人次;查处饲养烈性犬5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次。涉及禁烟的,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开展行政检查207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7次,简易程序处罚决定1件。
同时,处罚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1046起,非现场摄录处罚不文明交通行为3024起,罚款143万元。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4138余人次,开展检查597余次,发现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共77起,开展教育、警告39次,对违法损害花草和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10起,处罚款人民币8900元。
此外,对于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13人次,开展殡葬用品检查152次,签署承诺书47份,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出动巡查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检查点位86处,为公安部门出具了3份涉案野生动物品种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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