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环保意识,号召居民积极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日前,迎宾司法所、胜利司法所联合大港街,在大港世纪广场举办以“蓝天保卫战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向群众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关于环境保护的知识、法规和政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此次宣传活动为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环境治理家家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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