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市管理委印发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以及工作要求,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明确目标,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0%,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中,各区需建设6至8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社区、2至3所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学校,驻津部队需完成1至2个干休所垃圾分类精品示范点位。党政机关(驻津部队)、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大中小幼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码头、景点等)垃圾强制分类率需达到100%;居民社区建成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其中,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红桥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结合我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涉农区需完成100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其中,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共20个村,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和静海区共80个村,为2020年实现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计划于2020年底之前完成《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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