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如火如荼地开展“三创”活动,道路秩序、市容环境、社区面貌得到了较大提升,生态文明的理念渐入人心。随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环境,同时也在用行动爱护、保护环境。但是良好的文明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既要有润物无声的宣传教育,也要有刚性的制度约束。日前,富民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街域内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人开出首张罚单。
富民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某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乱扔垃圾杂物行为,现场询问行为人,固定证据,并向其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50元罚款。
据了解,自开展“三创”活动以来,富民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一方面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织密巡查巡控之网,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运用执法手段,让超越“红线”的人和事“付出”代价,用制度护航,推动文明行为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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