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的很好形式。每逢节假日,国内各大旅游景点游人如织、络绎不绝,出国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 人们通过旅游欣赏到祖国的大好河山,领略到异国风情。旅游是一种体验和享受,同时也检验着社会文明程度,考量着游客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迈出家门,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家乡形象;跨出国门,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国家形象。举手投足,体现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言语谈吐,展现着中华民族数千年孕育的文明修养。然而,在国内很多景点都能看到“xxx到此一游”等与景观十分不协调的涂鸦,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遵守秩序等行为比比皆是,还常有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等现象……当一批又一批的游客涌向国外时,我们的国民形象又在少数人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中被贴上了“不文明,缺公德”的标签,甚至被国外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现在很多国家都有用汉语书写的文明提示牌。
在旅途中,除了带上一份好心情和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千万别忘了将“文明攻略”收入行囊,以自我约束换来自己和他人旅途的愉悦。与文明同行,才是旅途最美的风景。
为了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及推进社会和谐进步,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其中对旅游行为进行规范,旅游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尊重英雄人物和历史文化名人;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旅游设施;服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与此同时,对负面行为进行惩罚:“乱涂、乱画、乱刻”,将被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毁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损害树木花草”,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对于不文明行为“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让文明行为渐渐成为习惯,融进人们的生活方式中,成为大家共享的“文明福利”。希望每一个正在途中或即将踏上旅途的人,都能尊重并遵守文明之约,做一个“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回忆,什么都不带走”的文明出行人,让文明的言行成为旅途中一道别样的风景。(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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