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现场氛围隆重、热烈
7月10日,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95场活动,在天津和平区举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部副主任杨伟东,作题为《推动法治与德治内在融合,实现良法善治》的演讲,并就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道德困惑,与观众及网友进行了交流互动。
宣讲中
宣讲中
活动现场,杨伟东围绕着三个“需要”,生动诠释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新时代需要法治与德治内在融合,核心价值观需要法治保障,核心价值观需要以各种方式有效贯彻落实到法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与会听众认真聆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的内涵和意义,大致可以概括如下:一是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二是要在21世纪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全世界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风貌和魅力;三是要为整个人类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三层内涵,是一个不断递进、提升的过程。”杨伟东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描绘新时代的宏伟蓝图时,清晰地嵌入了法治指标和要素,把法治建设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确立了两个阶段的法治路线图。“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经验和基本要求,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实际上强调了法治与德治的密切关联。法治与德治内在融合,成为新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杨伟东表示。
与会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代表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杨伟东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重要指引,决定了我国法律规则的性质和方向。“核心价值观不能只是一句口号、一种理念,而是需要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更好地为人们所感知、所领悟,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他看来,法治是实现这种转换的有效渠道。有了法治保障,通过一系列的具体规则,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融入社会生活。“与道德相比,法律具有明确性、稳定性、执行性等几个突出优势。”杨伟东说。立法机关将法律规则,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并向社会公布,供人认知学习。法律规则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用来约束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与社会舆论的评价和影响不同,法律具备有效的制裁机制,并由执法机关来推进落实。
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如何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杨伟东建议,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融入立法当中,转化为法律规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对立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把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指导原则,以良法促发展,是一项重要工作。为此,需强化违背核心价值观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支持和褒奖见义勇为等善行善举。二是融入执法当中,提升社会认同感。这表现为执法要做到全面、严格,避免出现选择性执法;执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执法本身要讲文明等。三是融入司法当中,来引领社会公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融入守法当中,来净化社会风气。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精神相融合,与公民的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相结合,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互动环节,面对观众关于公益诉讼的提问,杨伟东分析,无论是行政公益诉讼还是民事公益诉讼,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这一点,与核心价值观存在某种契合。未来,公益诉讼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首先,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应当妥善处理;其次,积极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最后,解决这类案件时,法院的审查机制需要继续完善。另有观众问到,核心价值观怎样切实融入百姓生活?杨伟东表示,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循序渐进,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希望相关部门把工作做细做实,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共治作用,让每个社会成员参与其中。在合适的时机,启动社会文明大行动等,让大家集中学习、接受教育,进而规范自己的言行,等等。
本场活动由天津市和平区委、和平区人民政府、光明网承办。光明网、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新浪微博对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650余名干部群众在现场聆听了讲座,全国各地的217万网友收看了节目,13.9万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参与了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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