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召开深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日前,红桥区召开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袁家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明,副区长、公安红桥分局局长李纪扬出席会议。
袁家健就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坚决杜绝执法工作中的好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压实责任,依法履职尽责,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规范性、公正性、专业性和严肃性,实现我区严格执法上的根本改观。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由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各执法部门,将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重点、难点执法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对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发力,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四是重点围绕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要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和抓手,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违法建设、私设地锁、破窗改门、乱拉布标横幅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树立执法权威,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李纪扬传达了市政府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严格执法责任强化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精神。区司法局汇报了市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及下一步整改工作举措。区应急局通报了“胡同里小吃”市场安全隐患调查情况。区城市管理委、公安红桥分局、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分别汇报了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委、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红桥分局、交警红桥支队等42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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