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公安局获悉,日前,一名乘坐公交车的男子误以为公交车过站不停车,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推搡、击打司机头部。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归案。目前,孙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警方介绍,日前,本市某路公交车同以往一样从市区驶往新区,乘客孙某同家人乘坐该线路公交车欲在塘沽火车站站点下车。不过,按照运营规定路线,该车在塘沽火车站并无站点。所以,当车辆途经塘沽火车站时,司机并未停车。孙某误以为司机故意不停车,不顾家人阻拦上前与司机理论。孙某情绪激动,并与司机发生口角。
司机告知孙某可查看车内印制的行车路线,并告知其该线路在塘沽火车站并无站点。孙某仍坚持认为是司机故意不停车,随即用手推搡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同时用手猛打司机头部。所幸当时车速不快,未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当事司机立即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报警。
司机告知孙某自己已拨打报警电话,但孙某仍未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其间,部分乘客向孙某解释该线路在塘沽火车站的确没有站点,还有乘客好心提醒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孙某始终情绪激动,警告乘客不要插手。
滨海新区公安局新村派出所的民警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开展工作。通过回看录像、走访群众等调查取证工作,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孙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对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孙某供述,因为其本人常年居住在新区,误认为该线路在塘沽火车站有站点,是司机故意不停车,遂与司机发生争执,用手推搡驾驶中的司机。在民警依法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时,孙某才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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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干扰驾驶员正常安全行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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