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钓鱼市民将车辆随意停放在京津路引河桥、津武路永定新河大桥桥面上,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问题,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对该随意违法停车现象持续进行治理整顿,仅8月以来就查处了此类违法17起。
8月10日11时,引河桥大队交警巡查至永定新河大桥上时,发现桥面右侧非机动车道上有个别车辆违规停放,桥边护栏处还有钓鱼者带来的大伞和钓具、坐椅等装备。交警依法对几名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予以200元处罚。交警提示违法驾驶人注意,此处只有一条非机动车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将非机动车道占据后,非机动车只能临时借用旁边的机动车道行驶,在交叉通行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事故,同时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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