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公安机关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
9月2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公安机关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阶段成效。
据介绍,自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积极履职尽责、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相继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联合市文明办、市教委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现场授课和宣传活动400余场,向全市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400余万条;发放《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31.5万余封;会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文明宣导团队,为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在全媒体开办栏目,正面倡议引导、典型警示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响应、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细化法规措施,管理治理并重,通过组织执法培训,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检查、组织开展以“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多警联动“平安津门2号”查控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推动执法工作落地落实,截至9月15日,共接处违反《条例》警情2.4万起,责令改正4500余件;处罚148万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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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天津西站送客通道等3处试点运行智能广播系统,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等3处设置人脸识别闯红灯曝光屏,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次违法、定期禁骑”措施,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升级电子警察功能,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8.5万起、违法变道45万余起、“乱鸣笛”7000余件、违规掉头4000余起、车窗抛物2500余起,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研发天津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实行有奖举报,群众可通过天津公安APP、天津交警公众号、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行车记录仪等4种渠道,举报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践行文明条例、创建文明安全出行环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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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治安管理部门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种类的通告》,印发《烈性犬种类图》,明确禁养犬种类、加强涉犬管理;建立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饲养烈性犬的违法案件,新办理养犬登记证2.4万余个。强化措施净化观赛环境,坚持理性引导、建立例会制度、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赛场不文明行为,有力维护了赛场观赛秩序。
随着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临近,天津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碧水蓝天的宜居生态、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文明守礼的社会氛围要靠大家自觉维护,要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城市的推动者、践行者、建设者,共同努力打造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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