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 南京路一线非机动车及行人守法率提升 交通事故警情下降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交警和平支队在日常治理中坚持依法严治,以影响道路直观秩序的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为治理重点,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西康路与贵州路交口等重点路口,以及南京路、曲阜道等辖区重点道路沿线,科学设置治理点位,每日投入警力80余人次,依法严管严治,加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及内容的纠正、教育、处罚力度。
在加大警力投入的同时,交警和平支队还强化应用“鹰眼”、“人脸识别”等科技系统查缉监控,提升治理合力。依托“鹰眼”视频系统,在早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对南京路等主干道路沿线,对“加塞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预警,实现精准打击。将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的“人脸识别”智能抓拍系统识别曝光与执勤交警纠处相结合,加大对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据统计,5月1日至今,交警和平支队共依法累计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违法2.5万余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1.4万余起,“加塞儿”变道违法1900余起。通过强化治理,和平区内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明显改观。以南京路一线为例,通过综合分析南京路沿线的河北路交口、鞍山道交口、营口道交口、哈密道交口及锦州道交口等路口沿线4至8月份非机动车及行人守法率来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前后,南京路沿线非机动车守法率由4月份的87.65%提高至8月份的93.45%,提高了5.8%;行人守法率从4月份的80.1%提高至8月份的89.1,提高了9%,南京路沿线非机动车及行人守法率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警情数也明显下降,下降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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