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规定,引发了网友热议。该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者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行人边低头玩手机边过马路的现象,在生活中非常普遍。过马路时捧着手机“目中无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也会对公共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网上搜索相关内容,那些因为“低头玩手机”造成事故的相关视频和图片,可谓触目惊心。这种背景下,嘉兴市的明文规定,无疑具有必要性和针对性,不仅有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更有助于减少各种因“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有人认为,因为边玩手机边过马路就被罚款50元,这样的处罚标准未免过重;还有人认为,靠罚款来治理边玩手机边过马路的现象,作用不会很明显。
其实,处罚不是目的,而在于引起公众重视。就以今年5月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例,此前也有一些声音对此持观望态度,觉得其中一些条款在执行时存在难度。但截至目前,本市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广场舞扰民、在小区圈占公共场地等不文明行为已经大大减少,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可见,用刚性规定来矫正不良习惯,并促进良好的新习惯养成,不失为一种提高行动力的好办法。
生命第一、安全至上,是无论强调多少遍都不为过的原则。因此,我们应该支持相关规定的制定和出台,并乐见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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