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
每逢节日,思亲意浓。农历十月初一,是传统寒衣节。因传统观念的影响,会出现一些祭祀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现象。这种祭奠方式再行延续,势必会影响城市生态环境,与天津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大都市相背离。
目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焚烧丧葬用品、搭设灵棚等影响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对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送路”等宣扬封建迷信的行为,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条例》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力求通过法治手段,革除这些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陋习,推进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文明祭扫新风尚。在寒衣节来临之际,我们提请广大居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 践行《条例》,遵法守法。在公共区域不焚烧殡葬用品、不摆放迷信用品、不进行其他不文明殡葬、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 慎终追远,美德传家。提倡以家庭追思、撰文以祭等方式祭奠先人,追思先人的贤行事迹,传承优良家风。
三、 文明祭奠,弘扬新风。提倡以鲜花祭奠、社区共祭等方式祭奠先人,让祭奠方式适应现代文明进程!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为了天津城市文明形象的树立,为了天津人精神风貌的弘扬,让我们共同携手,做文明殡葬、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和监督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带动周边人摒弃殡葬、祭扫陋习,争做文明居民,树立时代新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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