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是对随时随地低头看电子设备的人的形象称呼。只顾着自己,忽视身边的环境,一些“低头”行为已对他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在地铁站里一边看手机一边迈上扶梯,脚下动作变慢,把后面的人挡住一大群;在人行道上一边看手机一边前行,对面的行人纷纷躲闪;开车在路口等红灯时看手机,信号灯变了都没有察觉……“低头”动作虽小,有时却会影响公共秩序,甚至埋下事故隐患。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条例对其他“低头”现象虽没有具体约束,但开宗明义地指出,文明行为应符合“公序良俗”。只要损害了公共利益,不管条规有没有明示、情节是不是严重,都属于“不文明”之列。
树立“不影响他人”的文明意识,对减少不良“低头”行为至关重要。“不要在开车时发信息”“过马路时别玩手机”……很多人会对家人发出这样的安全提醒。对于“低头”行为,不应只从自身考虑,应认识到,在公共场合的不当举动,会给别人造成影响,举止文明是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与人方便是种美德,不顾他人属于自私。进入公共领域,“私心”少一点,公德心多一些,才能形成文明氛围。别让低头的你妨碍他人,举止看似简单,却包含了我们与人相处的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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