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云,男,32岁,汉族,中共党员,南开区生态环境局科员。2007年,他第一次走进献血车进行无偿献血,从此加入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十二年如一日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无偿献血事业奉献着最美丽的青春。由于在无偿献血和志愿者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他先后两次获得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颁发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五星奖”称号。
一、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2007年1月7日,在寒冬暖阳照耀下的山东大学校园里,20岁的李春云看到一辆献血车,第一次接触到无偿献血,在听取了工作人员对献血知识的讲解之后,他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献血车,伸出了稚嫩的胳膊,献了400mL全血。在他献了两次全血之后,通过血液中心机采科工作人员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分血每个月可以献一次,这样的献血量相对就更大,能够拯救更多的人。从那之后,他改为了献成分血,只要过了献血周期,在身体状况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他都会去献成分血。由于献成分血时间间隔短,他的献血量节节攀升, 12年来他先后40次参加无偿献血,总献血量已达44400毫升。撸起袖子可以看到,在他的两只胳膊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针眼痕迹,用他的话说,这是最美的疤痕和至高无上的光荣!
2015年“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时,他正在厦门市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培训,当他了解到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后,想到拯救伤员需要大量的血液储备,立即与天津市血液中心进行了联系。他在培训结束返回天津后,放弃了个人休息时间,于8月17日到天津市血液中心捐献了1个治疗量的成分血,合全血800mL,为伤员的救治贡献了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志愿服务,奉献青春
他在捐献成分血的同时接触到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参加了山东省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成为了一名无偿献血志愿者。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只要有时间,他都到献血车进行志愿服务,向咨询的人进行献血知识讲解,辅助工作人员进行血压测量、表格填写等工作,参加了血液中心组织的初级、中级志愿者培训,并在培训会上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他志愿服务的时长超过600小时,被山东省献血办公室授予“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者”称号,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五星奖”荣誉。
他还在天津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了一名志愿者,参加了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志愿服务团队,在工作之余参加了万名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环保进课堂”主题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到所在社区进行报道,参加了社区创文创卫宣传、社区环境整治、“感恩重阳老少同乐健步走”等志愿活动。他还成为了一名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到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天津管理中心(中华骨髓库天津分库)进行了志愿报名登记和血样采集,加入到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行列,随时准备着为亟待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带来生的希望!
三、身体力行,影响他人
2013年刚入职公务员队伍时,他被南开区公务员局抽调,与两位民警和一位老师到浙江省杭州市参加案件调查。当地正值40℃高温且是献血淡季,他看到了当地的献血宣传,了解到亟需补充血库的血液储备量,他便下定决心为当地尽一份力。2013年8月21日,当地正值下大雨,按照安排当日在宾馆休息,他便放弃了个人休息时间,到浙江省血液中心捐献了1.5治疗量的血小板,合1200mL全血,同行的三人知道后,对他赞口不绝。
随着他献血次数的增加,周围人经常问他“身体会不会有不适感”、“献血对身体是不是有坏处,会不会上瘾”等问题,并且从网上也能看到一些对于献血的谣言和非议,他意识到作为一名长期坚持无偿献血的当事人,现身说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利用从无偿献血初级、中级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向身边的人普及无偿献血常识,并用自己十几年无偿献血的经历为大家现身说法。在他的感染下,周围的同学和同事陆陆续续的加入到了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
他是平凡的,跟大多数人一样承担着为人子、为人夫的责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履职尽责。他也是伟大的,用自己的爱心和热血,挽救延续了一个个垂危的生命,展现出了新时代青年的价值观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