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如何让市民度过一个文明的节日,日前,北塘街道办事处联合杨家场社区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开展了一场法律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由社区律师刘永超主讲,刘律师结合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生动典型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全体居民行为自觉的规范和行动遵循。记者 张玮 摄影报道
春节前烧纸
应摒弃陈规陋习
市民张大爷说,往年春节前他们都会在家门口烧纸祭奠一下,现在不让烧了,可以理解。可是最近他发现身边还是有人偷偷烧纸,对于这种行为是不是会进行处罚呢?
刘律师解释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殡葬、祭扫活动应当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行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当然,制造和销售的迷信用品的也会受到处罚。根据条例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三倍的罚款。
看演出、逛公园 文明观看,遵守场馆秩序
居民田大爷一家计划在春节假期到“方特”游玩,他们听说公园在春节期间有打铁花等表演,所以打算去看看。不过田大爷也提出,“逢年过节到哪人都多,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但不文明观看演出的行为是不是会受到处罚呢?”
刘律师解释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二)等候服务遵守秩序,依次排队;(三)爱护园林、绿地和水体;(四)保持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五)文明如厕,保持公厕卫生,爱护公厕设施;(六)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七)爱护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座椅和其他设施。《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应当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服从现场管理,遵守场馆秩序,爱护场馆设施。
春节期间旅游景点、演出场所将会成为居民聚集的重要场所,因此更需要大家自觉文明观看演出,遵守场馆秩序。《条例》中明确,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辱骂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等人员或者毁坏设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另外,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其他有损城市形象、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春节出门走亲戚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市民王奶奶是新区人,但她家的亲戚都在市区。王奶奶说,几乎每年她和家里人都要到市里去看望自己的哥哥姐姐。但王奶奶也表示,每到春节走亲戚串门她最害怕的就是公交车上人多、行李多,一旦大家不守秩序就容易发生碰撞,甚至产生纠纷。可自己开车去又害怕路上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多,更是危险。
刘律师解释说,王奶奶的顾虑是正常的。因为春节期间走亲戚串门非常多见,无论是选择自驾还是乘坐公交车都更要注意遵守秩序。《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一)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二)在拥堵、缓行路段互相礼让,按顺序通行;(三)低速通过积水路段,防止积水溅起、妨碍他人;(四)礼让、避让行人;(五)主动让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和其他有紧急情况的车辆;(六)停车入位,有序停放。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帮助行走不便的行人及时安全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应当先下后上,上下楼梯应当靠右侧通行。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应当爱护车辆及设施,使用后规范有序停放。
如果出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行人跨越护栏的行为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对于违规鸣喇叭的;违规变道、掉头的;行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不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的;不按照规定停车、在行驶的车辆中向外抛掷物品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另外,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干扰驾驶员正常安全行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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