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站是展示天津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亦是文明天津的靓丽“名片”,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站区办)通过开展培训、强化宣传、柔性执法,持续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展示国际化大都市的文明风采,有效促进了《条例》在站区落地生根。
培训队伍,让执法成为展示文明的风采
按照市委、河东区委统一部署,站区办结合实际工作,以“立足本职、文明执法”为主题,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漫画图解,深入阐述《条例》相关内容,加深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制作模拟执法视频,细化执法流程,做到法条适用准确、执法程序规范,充分展现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和文明素养。
营造氛围,让文明之风劲吹
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展板、LED显示屏积极播发《条例》宣传讲解视频和公益广告,让旅客“举目可见、随处可寻”,强化旅客对《条例》的认识。
打造36524志愿服务基地。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实现全年365天、24小时轮流在岗,强化执法巡逻和文明服务。每周六日,在前后广场,组织志愿者开展《条例》宣传、文明劝阻、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将《条例》宣传执法融入到志愿服务之中,让旅客切身感受无处不在的践行文明的浓厚氛围。
刚柔并济,播撒文明的种子
推进“智慧站区”建设,为站区执法队员配备执法摄录仪和《条例》口袋书,对违反《条例》行为及时鉴别、取证,推动《条例》执法落地。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文明劝阻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让旅客知文明、守文明、行文明、传文明。
例1,执法人员发现一名旅客在车站公共场所吸烟,立即对该旅客进行了制止,告知其违反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该旅客急忙掐灭了香烟,表示刚到天津对《条例》实施并不知情,根据该旅客的态度,执法人员没有对该旅客实施罚款处罚,而是要求该旅客在微信朋友圈发送《条例》相关内容,提醒亲朋好友来津注意遵守《条例》。
例2,执法人员巡逻时,发现有旅客在前广场躺卧花坛草地休息,立即上前制止,告知其违反了《条例》有关条款,并对其进行了教育,该旅客立即离开了花坛草地,表示对《条例》不是很了解,以后会自觉遵守《条例》,鉴于该旅客的认错态度较好,执法人员让该旅客向周围旅客发放《条例》宣传单作为教育处罚方式。
这种执法既让旅客感受到《条例》严格落实的力度,又有以情待客的温馨,让旅客带着温度,带着感动,带着传播文明、宣传天津的种子踏上离津返家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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