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上8点钟,小站镇民政、市场监管、执法队等部门50余名工作人员、12辆执法车在镇政府院内迅速集结,对镇建成区开展禁烧祭祀物品专项行动。
“您好,我们要依法对您的店铺进行祭奠物品销售巡查。”
当晚,小站镇主要领导带队对镇内商户、摊贩祭奠物品的售卖情况,以及路边烧纸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一经查获,立即依相关规定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祭奠物品进行暂扣,并对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告诫不文明祭扫的危害。
“自3月20日开始,我们从早晨八点到晚上11点对镇区内及各村居进行突击性检查,到现在共查处祭奠物品20余车,查获违法商户30余家。”小站镇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吕雪锋介绍。
为有效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保障我区空气质量,近日,区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对各单位、各街镇、农业园区、开发区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禁烧祭奠物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3月20日起,开展为期18天的禁烧祭奠物品专项行动。
除小站镇外,全区各街镇也立即行动,集中清理农贸摊群市场、临街摊店违法销售的冥币、烧纸等迷信用品,加强露天焚烧易发、多发地段日常巡查监管。同时,对重要路口、点位设专人把守,对不听劝阻、转移地点、情节严重的焚烧行为实行“三必罚”。此外,各单位还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倡导市民文明祭奠,营造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
据区生态环境局管理一科副科长刘丹介绍,截止3月25日,全区累计查处违法售卖祭奠物品行为167起,处罚72起;累计处罚焚烧祭奠物品引起的露天焚烧事件9起,罚款6200元,有效震慑了焚烧祭奠物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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