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滨海新区各职能部门从私搭乱建、圈地种菜、不文明养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楼道内张贴小广告、私装地锁、不文明祭扫等多个方面加大治理力度,市民文明行为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还有个别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自觉,更需要法治的约束。从今天起,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将利用“创文在行动”专栏,每周定期将各职能部门、各开发区、各街镇的执法情况进行公示,通过法治手段进一步推动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
以上数据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部门汇总提供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如下:
以上举报投诉信息采自滨海时报、文明天津、网信天津微信。
我们号召广大市民行动起来,监督、举报不文明行为,同时,积极参与到拒绝不文明行为中来,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为深化文明城区建设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监督、曝光身边的那些不文明行为,做文明的使者,让我们一起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