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驾车闯灯发朋友圈炫耀”的“奥利给大哥”之后,近日,又一名宝坻男子因驾驶摩托车上路通行时未戴头盔,被路人通过网络平台举报,公安交管部门核查情况后,依法对其罚款50元,驾驶证记 2分。
8月9日下午,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号“宝坻交警”收到群众留言:“举报,摩托车没戴头盔,在钰华街与广川路路口,今天下午两点十分左右。”举报群众同时上传的一张照片清晰显示,一名未戴头盔的男子,正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临近路口的一车道内行驶。交警立即调取监控视频看到,群众举报的上述情况属实。通过查询群众上传照片中的摩托车号牌信息,宝坻交警很快电话联系到了驾车男子,男子承认了自己当时的违法行为。
8月10日上午,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在交警宝坻四大队,依法接受了50元罚款处罚,同时驾驶证被记2分。对于自己这次被处罚,该男子心服口服,他向交警解释说,其实头盔就放在摩托车后尾箱里,因为着急去办事就忘了戴。男子还表示,近几个月来,他也注意到公安交管部门在持续宣传骑车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而且自己也知道驾驶摩托车“肉包铁”十分危险,今后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出发前不忘戴好头盔。
自今年4月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据统计,在二季度我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销量同比增涨20%以上的背景下,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起数和人数实现了双下降,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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