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丽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中期推动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孙富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执法检查中期推动会采取现场检查与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新立街道雅筑南苑小区、张贵庄街道詹滨西里社区、东丽中医院、跃进路与先锋路交口等地现场检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既听取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汇报,更注重深入基层实地检查,既明察又暗访,坚决不走过场。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我区一些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条例的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社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还经常发生,机动车违规停车、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安装电子围栏、圈占绿地问题比较突出,不文明殡葬和祭扫问题仍有反复等。
孙富霞指出,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助力东丽文明城区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薄弱环节,监督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对不文明行为“亮剑出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解决城市治理痛点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全力推动文明城区建设。孙富霞强调,促进文明行为、打造文明城区,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把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我们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东丽百姓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和文明标尺,持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擦亮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文明底色。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文明城区建设作为法治化、常态化的重要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副区长王岫遐代表区政府在表态发言中说,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区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坚持源头治理,持续督导推动全区各相关部门把各项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主持会议并参加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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