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就评选表彰第七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圆满完成市级机关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构建崇德向善的机关道德风尚,市级机关文明办下发通知,对市级机关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展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引导广大群众把榜样力量转化为生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新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实际举措。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重大意义,把评选推荐宣传道德模范工作纳入2021年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高效圆满完成推荐任务。
通知要求,要以此次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模范、道德实践活动。要坚持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道德模范深入基层演讲报告,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体会,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市级机关文明办将在机关党建网、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市级机关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为市级机关道德实践活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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