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妻子去一个诊所看牙,诊所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停着一辆电动车。我开着车,不方便去挪,也不知是谁的,估计是旁边哪家店主的。虽然心里很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去别处找了个车位停车。电动车有电动车的停车位,停在汽车位显然是不对的。
如今私家车多了,但城里沿街商铺门前,没有足够多的汽车停车位。许多店家便把自家店门前的公共车位,理所当然地变成了“私家车位”——自家的汽车开出去了,就放一辆电动车在车位上,有的甚至设置了地锁,有的干脆放上一块警示牌:禁止停车。在一些大的商场超市、酒店或公园景点的公共停车场,甚至有老人往车位上一站,或带个小凳子坐在车位上,来占车位。
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每个开车找不到车位的人见了都很愤怒。能干出这种占车位事情的人,至少是缺乏公德且法律意识淡薄之人。你若与他理论,也是白费口舌;因此,多数人选择忍让,但也有少数人与之理论,结果发生争吵,甚至发展到全武行,双方大打出手。
如今,乱占车位的现象,实在是太多太普遍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会使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大大后退,相关部门岂能坐视不理、放任不管?
首先,必须使人们认识到:乱占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警方表示,公共停车位,遵循车先来先停的原则,任何人在没获得授权或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阻挡或霸占道路停车格,此举已触犯我国交通法规。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警方可责令其限期清除,并可处每泊位五百元罚款。
其次,要治理乱占车位的行为,必须执法到位。乱占车位的现象不能不管,可是谁来管?城管和交管部门,都可以管,对各种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乃至对其处罚。现实中,相关执法部门对乱占车位的行为往往视而不见,或睁一眼闭一眼,是这种违法行为盛行的主要原因。这也是相关部门懒政不作为的一种体现。
眼下,类似的不文明现象还有很多,比如遛狗不拴绳、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等。城市管理者不应该把这些事当成小事儿——因为这些事儿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而整个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就体现在这些小事儿上。所以,建议相关部门把整治这些不文明行为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这样才能使得有相关不文明行为的人有所收敛,从而维护我们的公序良俗。(陈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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