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方便大家理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促进学习入脑入心,中旺镇党建办特将该条例编写成打油诗,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快来一起学习吧!
治理微小不文明,行为条例要遵循;
公序良俗有要求,遵守秩序硬道理;
文明驾驶记法规,出行礼让共受益;
团结邻里助老弱,村庄环境齐出力;
饲养爱宠勿粗心,人宠安全更安心;
勤俭节约不迷信,陈规陋习要摒弃;
旅游入乡要随俗,舆论谣言不参与;
商家经营讲诚信,合法权益要铭记;
先进个人有奖励,文明家庭享礼遇;
无视条例严处罚,赔了夫人又折兵;
文明条例要学习,共建城乡新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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