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道德建设 诚信建设 志愿服务 未成年人 道德模范 身边好人 文明城区 文明单位
文明社区 文明校园 文明餐桌 文明交通 文明旅游 网络文明 心理健康 我们的节日 公益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文明网  >  文明校园
河北区第二实验新世纪小学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剪影
来源: 河北区第二实验新世纪小学      编辑:崔千秋    日期:2022-05-13 14:31:09    网络文明传播:

  让文明之风铺遍校园

  ~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剪影~

  近日,第二实验新世纪小学组织本校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此次宣传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提升文明素养、培养文明习惯、践行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学生文明程度,树立学生文明形象为目的,共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本次活动在校党支部的支持下,大队辅导员负责统筹安排,各班班主任积极推动,全体学生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广泛的学习与实践。

  一、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

  今年五月初,本校利用多个平台,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1、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校广播站、旗标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内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种途径宣传《条例》。

 

  2.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学习,让每一名学生都能认识到践行文明条例的重要性,并在知晓《条例》内容的基础上自觉遵守。

 

  3.学生代表利用校广播站向全体同学发出了“让文明之风铺遍校园,争做《条例》宣传者的倡议”。

  二、多种形式分层开展活动

  1.低年级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我和父母共学《条例》”活动。全校班主任通过微信推送《条例》,将学习宣传活动扩展了社会,辐射到每一位公民,让学生做《条例》的宣传员,将文明风尚传播到各自的家庭中,发挥“小手拉大手”“文明宣传员”的作用,共育文明新风。

 

  2.中年级学生围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作手抄报。鼓励学生将所学、所感、所悟呈现在画纸上,将文明之风记录在笔尖之上。

 

 

  3.高年级学生围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录制小视频。倡导小队员们养成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小公民,引导广大学生明礼仪、讲公德、知荣辱、守法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本次宣传学习活动,全体学生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对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质,树立文明新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从自身做起,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

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
中央宣传文化单位
重点网站
本市和各区文明网站
中央办公厅 | 中央组织部 | 中央宣传部 | 中央统战部 | 中央政法委 | 中央网信办 | 中央文明办 | 全国总工会 | 共青团中央 | 全国妇联 | 中国文联 | 中国作协
中国科协 | 中国侨联 | 中国残联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国务院办公厅 | 外交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民政部 | 财政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中国人民银行 | 国务院国资委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银保监会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文物局 |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中国关工委
主办单位:河北区委宣传部 河北区文明办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