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为迎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贺信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民阅读工作要求,按照今年全民阅读工作安排,2022书香天津·读书月期间,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联合市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书香之家”推介活动,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全民阅读,不断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广泛动员全市各界参加各类读书活动,提高全民阅读的参与性、互动性、积极性,充分展现我市基层群众的读书风采和优良读书传统,展示书香魅力,培育读书家风,在全市树立“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
二、基本推荐条件
(一)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二)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
(三)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
(四)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
(五)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六)荣获本年度“书香之家”的家庭,优先推荐参评全国“书香之家”。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将在本市有关媒体和“书香天津”(shuxiangtianjin)微信平台发布活动通知,申报人按照自愿原则在“书香天津”微信平台下载电子申报表,于10月20日前到所在市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委宣传部报名。各单位要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基本评选条件,结合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对所辖范围内拟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实地考察核实后,按照分配的名额,按时将推荐候选家庭的申报材料、天津市“书香之家”推荐候选家庭成果汇总表以及参评“书香之家”的户主1寸照片、生活照片,藏书房近景、中景、全景照片电子版各1张一并汇总报送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二)宣传投票(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书香之家”家庭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书香天津”微信平台,进行宣传投票。
(三)复审公示(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申报材料和宣传投票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拟评选出70个天津市“书香之家”,在“书香天津”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家庭名单。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入选资格。
(四)表彰奖励(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2023书香天津·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对入选天津市“书香之家”的家庭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推广。
四、活动要求
(一)推荐名额分配。市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个单位推荐2个“书香之家”候选家庭;每区推荐4个“书香之家”推荐候选家庭(滨海新区8个)。高校和社会团体组织推荐10个“书香之家”候选家庭。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标准,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政治过硬。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宣传、财政、教育、民政、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最大程度地吸引基层群众参与活动。
(三)重点关注基层。推荐的候选家庭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为主,深入挖掘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感人的读书事迹、读书故事,充分发挥“书香之家”在基层和普通群众中的示范作用。对经济薄弱村镇和少数民族村热爱阅读的家庭,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予以倾斜。
(四)严格程序标准。推荐审核工作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家庭,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做好材料报送。“书香之家”候选家庭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请审核单位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附件:
1.天津市“书香之家”申报表
2.推荐候选家庭成员政治审查表
3.天津市“书香之家”推荐候选家庭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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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联 系 人:孙宏航;联系电话:28208716;
电子邮箱:sxtjqmyd@tj.gov.cn;邮政编码:300061;
通讯地址: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8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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