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中发现:驾驶牌照号为津ADR***1号的网约车司机张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同时未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运营,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张某某立即停止运营:“根据《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在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每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不得出车营运。请您立即停止运营并尽快完成核酸检测!”
同时,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所属平台公司,要求停止该车辆和驾驶员的派单业务,并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防疫政策。
11月29日,平台公司反馈驾驶员张某某给平台上传的核酸结果均为伪造的,并对该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封号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张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待张某某取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者说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将通过非现场视频巡查和路检路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营运中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规范佩戴口罩、张贴并扫码场所码情况、驾驶员是否按要求查验所有乘客健康码以及符合48小时核酸检测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落实防疫要求的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平台公司),采取警示约谈等手段,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温馨提示
出租车师傅请注意哦!
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在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每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不得出车营运。驾驶员运营服务中要严格落实引导乘客扫码乘车、上车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确保乘客信息能够追根溯源,有效阻断疫情通过出租汽车传播。
(通讯员: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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