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天津市2023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施“十项行动”,安排部署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任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120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表彰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优秀和典型示范案例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能源费用托管、生活垃圾分类和反食品浪费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副主任周洪明、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文泉、武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董国颖、市司法局行政保障处处长张伟春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总结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融入全市“四高”发展战略,坚持节约集约、守正创新,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把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确方向,立足本职,踔厉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新贡献。
会议明确了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体目标,部署十一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科学做好顶层设计;三是重点推进能源节约;四是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五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六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七是深入推动节水护水;八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九是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十是大力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十一是不断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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