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
天津法院在审理涉及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家事案件中
多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发出《家庭教育令》
那么
发出《家庭教育令》后
这些孩子们现在怎么样了?
近日
东丽法院联合区妇联
对两起案件积极开展了回访
哪怕一个人也要成为孩子的榜样
张某(女)与袁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袁某涵,协议离婚后,袁某涵随母亲生活。2018年7月1日,袁某向东丽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婚生子袁某涵随父亲生活。东丽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袁某涵随父亲生活。
自2022年7月起
袁某涵随母亲生活
根据双方多次变更抚养权、探望权
客观上会影响袁某涵
全面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
东丽法院向张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经事先沟通确定家访时间后,东丽法院法官同区妇联工作人员先来到袁某涵家。一进门,法官就注意到了张某家中墙上挂着的一块儿小白板,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母子二人今天一天的生活、学习计划。经过详细交谈,法官了解到,袁某涵在母亲张某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自己的学习和人生有了新的规划。
法官建议张某
针对性对孩子开展教育引导的同时
还要给予孩子尊重和鼓励
张某十分认同法官的说法
张 某
尽管现在一个人既要照顾好孩子又要努力工作,有些疲惫,但仍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奋进感染孩子用工学习。
看到袁某涵
目前的生活、学习状态
法官感到很欣慰
张某也因此十分感激法官
对其进行的感化教育
并承诺一定会尽力
承担好家庭教育职责
父母的错不能由孩子来承担
张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均不主张直接抚养婚生女张某蕊,而要求对方抚养婚生女张某蕊,张某、杨某主观上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如双方离婚,客观上会影响婚生女张某蕊的全面健康成长。
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
东丽法院依法对失职监护人张某、杨某
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裁定张某、杨某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随后,东丽法院法官同区妇联工作人员又来到张某蕊家。四岁的张某蕊目前同父亲一起生活。谈话间,幼小的孩子用稚嫩的眼神望着大家,还试图用小手拉叔叔阿姨,性格开朗,活泼可爱。在回访过程中,法官询问了张某蕊近期的身心状况和生活、学习情况,并对张某蕊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令》之后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了解。
之后
法官再次就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张某蕊的家长
进行了深入阐明和沟通
帮助其分析目前家庭教育
仍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
奶 奶
父母的错不能由孩子来承担,现在她爸妈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过年期间,她妈妈也带她出去玩儿了,孩子回来很开心。作为奶奶,我也会尽力照顾好她的。
大家离开时
张某蕊挥动着她的小手说着再见
那一刻
大家都为张某蕊
目前得到的照顾和关爱感到欣慰
“命令”下达后
是否按“令”行事
回访是关键
此次回访
法官们感受到了
《家庭教育令》的效果明显
也感受到了家庭成员之间应有的温度
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
让爱与陪伴齐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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