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的今天,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园,希望您能抽出一点时间,将您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感受和意见告诉我们,我们会认真听取您的建议,改进工作。问卷调查时间为3月29日—4月12日。现在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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