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市管理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会同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文促条例及燃气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区、街三级联动,通过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等形式,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有损城市形象、深恶痛绝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各类关于燃气安全使用问题,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向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两次活动共派发宣传材料400余件,接待过往群众200余人次。
下一步,总队会继续联动其他区支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各区实际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市容环境、道路桥梁、燃气供热等各种涉城管执法相关法律宣传内容,引导广大市民形成良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彭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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