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让文明之花开遍津沽人身边
双桥河第一小学 王彦
悠悠华夏五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悠久的文化,以其特有的凝聚力和先进性,成为华夏民族特性、绝对数量人口,以及中华文明的文化内核,造就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不曾中断,延续至今的古老文明。2023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上,现代人对文明的诠释赋予深一层新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及生态文明多方面包融其间。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国家和公民的文明行为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需要物质文明极大发展,也不可或缺精神文明同频共振的促进。
文明既是一个国家进步的奠基石也是一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大名片。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津沽大地正式颁布,又逢五月宣传月,《条例》施行三年以来,作为土生土长天津人,津门百姓有目共睹,家乡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显著。
文明无小事,文明在身边,文明惠民生。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在一朝一夕,而在久久为功,落实每时每日。做文明事、说文明话、扶老助残,扶危济困,在熙攘的马路上、在宽敞的校园内、在人流密集的户外公共区域,让文明之花开在你我身边。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大手牵小手,让文明之风延伸至千万个幸福家庭,树良好家风,孝亲敬老,母慈子孝,耳濡目染隔代相传,邻里和睦,共创美好幸福家园。
文明,是关爱与宽容的态度;文明,是高尚与道德的基础。文明营造和谐氛围,文明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心遇即美好,与文明同行,每个津沽人相信全社会齐参与,积极行动起来,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人未来的生活会更加靓丽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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