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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小学生及家长 新学期文明安全出行建议请查收
来源: 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崔千秋    日期:2024-02-27 08:57:13    网络文明传播: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新学期已经开启,孩子们快乐上学、平安回家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在此,向家长和同学们分享一些文明安全出行建议,请大家重视交通安全、培养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用实际行动“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让文明交通成为新风尚。

  

  做好榜样 文明守法驾车

  家长既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接送学生途中,请家长注意为孩子树立安全文明守法的交通理念,保障自身和他人出行途中的安全畅通。

  驾车时,不要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遇到行人过街要主动“礼让”,驾乘车都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驾乘车辆接送学生需提前规划时间和路线,以免因路线不熟悉造成时间延误。到达学校附近后,学生如需协助进校,家长在车辆停放时不要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或造成安全隐患。接放学时,请避免长时间在学校门前等待,减少校门前及周边道路通行压力。

  率先系好安全带,不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在副驾驶乘坐,督促孩子规范使用安全带,为幼儿园及低年级小学生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下车前,家长还应嘱咐学生,在开门下车时,要仔细观察车外情况,应先将车门开一条小缝,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下车,不要突然将车门一次全部打开。

  

  骑车出行 杜绝违法行为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骑电动车应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骑电动车乘载孩子时,两人均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孩子冒险坐在车筐内,或是在共享单车上私自加装座椅让孩子乘坐。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在骑车上下学途中,要做到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不逆向行驶,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学会避让各种车辆,特别要注意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内轮差”区域。

  同学们还应注意,骑车时不要佩戴过长的围巾,以免卷入车轮。骑车时如遇雨雪天气应使用雨衣裤,还需注意雨帽不要遮挡骑车视线。

  

  乘车走路 远离危险隐患

  乘坐公交、地铁上下学,同学们应当在候车点候乘,上车后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车内嬉闹,不在座位、过道、车门处有妨碍其他乘车人的举动,自觉做到文明乘坐公共交通。同时,拒绝乘坐“无椅可坐、无带可系”,有超员嫌疑的拼车、包车、黑校车。

  同学们步行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乱跑,更不能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别做“低头族”,不要浏览电子设备。不要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不要将滑板、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当作交通代步工具。切勿在车辆周围逗留,以免处于驾驶人的视觉盲区,车辆突然启动会引发险情。

  最后,祝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取得新进步,学习成绩和安全意识双提升!新学期里,希望家长能够与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从小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共同为孩子营造畅达平安的通行环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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