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央视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高度重视。于4月12日成立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经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向家属核实,4月16日凌晨2时许,济南“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中,被拘学生被取保候审,目前已到家。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据多位知情人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了制止。此后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学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此后,当地警方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后因醉酒男子被医院诊断为脑疝,做了开颅手术,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醉汉冒充外卖小哥戏弄女生并擅闯学校,男同学见义勇为出面制止校外闲杂人员的丑陋行径,竟然被刑拘?而小超父亲称,他在警方处看过监控视频后可以确认,是校外人员先动的手。“其中一名男子掐住我孩子脖子,我感觉我孩子有窒息的感觉才反击的。我孩子打他两拳,他就摔倒了。”假如多位知情人和小超父亲的描述属实,该男生的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应该表彰,为什么反被刑事拘留了呢?的确,警方促成双方和解后发现醉酒男子伤情发生了变化,脑疝可能构成轻伤一级以上伤情,但这是否必须刑事拘留呢。对正当防卫不能太苛责,毕竟,刑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显然,“醉汉掐脖”这一行为已经威胁到生命且属于十分危急的状态,男同学小超原则上是可以进行无限防卫的。
网友群情激愤,为小超的境遇抱不平,很多评论就提到了刑法第二十条。今年春节期间,电影《第二十条》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等电影台词,也为人们所熟知和尊崇,因为其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当然,男同学小超是否系正当防卫,不能单凭多位知情人和小超父亲的说法判定,还要依据事实定性,即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就如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回应的,“请广大网友保持理智,网络上的传言不能轻信,此案正在侦办中,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会保证公平公正。后续请关注济南公安的通报。”
目前,该案件已提级办理,说明相关部门注意并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而提级办案有助于确保案件得到更加公正、公平和专业的处理。公众不妨静待通报。(评论员 宋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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