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向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东丽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案件审理当中。
— 案例详情 —
原被告小王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诉讼离婚,但在11岁女儿芳芳的抚养权问题上,二人迟迟不能达成一致。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自分居后,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母亲未参与抚养、教育。长期的抚养权争夺也导致芳芳的心理出现问题,虽然学校老师及时干预已经缓解芳芳的心理状况,但仍存在问题。结合孩子目前的心理状态,承办法官立即对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当事人要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经过法庭教育,双方当事人均承诺,即便解除夫妻关系,女儿跟随父亲生活,也会认真履行孩子的抚养教育责任,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发出,有利于进一步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进而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东丽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因案制宜加强提示、教育,让当事人在“带娃”这件大事上知其责、慎其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