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一段“老人在药店倒地,药店店员却不扶老人”的监控视频引发社会关注。监控视频显示,安徽宿州萧县一药店内,一名老人在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不止,药店店员并未将其扶起,而是选择报警和打120,其间还在接待其他顾客。直到老人倒地约9分钟后,才有民警进入药店,为老人提供帮扶。发布监控者为摔倒老人的女儿,其表示父亲已去世。
又是经典的“扶不扶”话题。多年前的那桩彭宇案隔段时间就被人提起,尽管案件有些复杂曲折,彭宇也谈不上冤枉,但南京某法官那句“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总是令人难以释怀。当然,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好心没好报,救人反被讹的案例。不过,具体到“老人在药店倒地,药店店员却不扶老人”事件,很难断定是彭宇案的“后遗症”、回旋镖什么的。
比如,有网友表示,药店店员没有及时扶起老人,其间又接待其他顾客的行为“有些冷漠”。“店里有监控,有其他顾客见证,扶一把又怎么了?”“即便不扶,你总要过去看一眼啊!”可是,不少网友认为,药店店员不具备急救常识,所以不敢贸然扶起老人。“不了解情况,谁敢扶?店员第一时间报警,又打了120已经尽到义务了,请不要道德绑架。”
病情不明,店员又不具备急救常识,担心造成二次伤害,选择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处理。网友共情店员的处置,那么,专业人士又怎么看呢?有急救专家表示,如果老人倒地后为晕厥状态,即意识完全丧失,正常情况下他人也无法将老人顺利扶起。在此情况下,更合理的方法是将晕厥老人摆放在一个安全位置,并帮忙拨打120;如果是普通摔倒或突然晕倒,但老人仍有意识,如果周围好心人愿意施救,首先应询问老人倒地的具体原因,以及当时的身体状况,再判断是否该扶起来,还是保持现有体位不动。由此来看,专业人士是基本认可店员的处置措施的。
有个别网友认为应追责店员,有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药店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等,导致老人的摔倒,药店就必然有救助义务,甚至可能会因此担责。若并非药店客观原因导致老人摔倒,那么就只能从人道主义层面要求药店经营者给予救助。药店店员在发现老人倒地后已报警和打120,从道义上来说,该店员已经尽到了帮扶义务。这就叫专业!好在,去世老人的家属还算通情达理。“还没有时间去问,该人家负的人家就负,不该人家负的,硬让人家负也不行。”
至于有人认为:“不是不想帮而是不敢帮啊,怕帮了倒忙脱不了责任。”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法律上,有为此撑腰的“好人条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上,为好人撑腰,现实中,依法追究惩治讹诈者,让好人好心有好报,打消“好人难做”的顾虑,不再纠结“扶不扶”,才能让更多的人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评论员:宋学敏)
|